今天是:
全文检索:
关于推荐河南省医学会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公检法单位:
河南省医学会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续聘任期已满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和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61号)精神,以及中华医学会《关于做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工作的建议》要求,决定更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建立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以下简称医疗鉴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候选专家应是郑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专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成为河南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候选人:
(一)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和高尚的职业品德,热心医疗鉴定工作;
(二)受聘于三级医疗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三)年龄65岁(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此项工作;
(四)符合前款(一)、(三)条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法医。
二、推荐方法:
(一)推荐审核: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推荐,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6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郑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二)提交材料:河南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医疗鉴定专家汇总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名额:
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选专家,所推荐的专业必须与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一致,各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常委、委员及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优先。
四、考核聘任:材料报齐后,河南省医学会将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按照入库专家条件进行审核、遴选,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人员,经参加河南省医学会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予以聘任,并由河南省医学会颁发聘任证书。
附:1、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申请审批表
2、医疗鉴定专家推荐审核汇总表
3、专业组名录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181331
邮箱:zzyijianban@126.com
郑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