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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会〔2013〕36号 |
河南省医学会关于
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成员培训的通知
各省辖市医学会、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公检法单位及驻豫部队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和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61号)精神,我会下发了《关于推荐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经各市医学会及医疗机构推荐,并省医学会审核,遴选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1760余人,拟分批对上述候选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予以聘任,并授予《河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专家聘任证书》。不参加培训、考试的候选人,将不予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与时间:
1.第一批:地点:嵩山饭店
时间:2013年11月29-30日(11月29日下午2时开始报到)。
2.第二批:地点:嵩山饭店
时间:2013年12月13-14日(12月13日下午2时开始报到)
二、报名方式:
省直、驻豫部队等医疗机构人员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回执表寄省医学会医鉴办并将回执表电子版发省医鉴办邮箱;市属医疗机构人员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医学会,再由市医学会于10月25日前将回执表寄省医学会医鉴办并将回执表电子版发省医鉴办邮箱。请各市医学会及医疗机构按省医学会分配名额合理安排每批参会人员。各市医学会可安排主管医鉴工作的负责人一人,带队参加培训班。
会议不收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注:请认真填写回执表,写明是否住宿及入住时间,未填写的不予预订房间;原则上单位在郑州市区的不安排住宿,有特殊需要的,请写明。
联系人:丁占磊 0371-65964313 18239990356
刘志利 0371-65946318 15238222265
邮箱:yijianban@126.com
附件:河南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候选人培训会回执表
2013年9月22日
河南省医学会 2013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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