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文检索: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有关医疗机构:
依据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豫卫医政函【2014】2号)要求,按照我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体安排,拟定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暂定郑州市卫生学校(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补考人员范围
1、缺考人员、不及格人员、申请延期考核人员。
2、本考核周期漏报人员。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有关医疗机构务必通知参加补考人员按照规定上报信息并参加补考,并于2014年2月15日前将需参加补考人员信息报送至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提前15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3.考生除携带蓝、黑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之外,其他物品(如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五、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补考工作;
2.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要将补考事宜通知到相关考生,确保不漏一人;
3.医师定期考核中遇有突发状况,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与市考核办及时联系沟通,加强协调配合。
郑州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联系人:段铁军 钱长虹
联系电话:86181335。
电子信箱:zzsdkb@126.com
郑州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